1月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披露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进行处罚,罚款共计39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因违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罚款5万元。
招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未落实征信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对未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罚款5万元整,对企业查询用户离岗未及时停用其权限的行为罚款1万元,合计6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企业的信贷信息,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对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的行为罚款5万元,对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行为罚款5万元,合计10万元。
中信银行因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的行为情节严重,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罚款2万元。
上海浦发银行因未按规定处理异议,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未落实征信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对未按规定处理异议的行为罚款5万元,对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行为罚款2万元,对未落实征信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万元,合计8万元。
以下是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