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副主任主持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9月18日,连维良副主任主持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信用信息公示、红黑名单指导意见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
维良同志指出,要深刻认识信用信息公示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从扩容和深化两方面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不断发现新的公示资源,创新信用信息展示方式,形成源头公示、归集公示、转换公示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的公示模式,通过不同的展示形式满足不同的信息需求。
维良同志强调,中央编办已批复设立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0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与服务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归集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等。中心的设立对于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要抓紧做好相关筹备工作,争取早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