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征信中心顾问 李铭
按照征信行业的通用分类方式,征信中心属于国家央行所属的公立征信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或法规的约束。按照行业惯例,公立征信机构只同有牌照、受到金融监管的信贷机构打交道。要求公立征信机构从非监管机构采集数据,需要克服一些法律上的障碍。
通常公立征信机构的创建主要服务于金融机构的监管目的。许多公立机构不采集零售信用数据,只采集企业信用数据,数据采集在金额上有一定的门槛。公立征信机构通常只向客户机构提供有限的征信服务,服务一般是免费的或少量收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外公立征信机构在数据采集和产品及服务上表现得更像私立征信机构,但其公立机构的基本特性没有改变。
事实上在征信中心正式成立之前,国家的企业及个人两个征信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并投入服务,彻底改变了我国没有全国性信贷征信机构的情况。征信中心在国家的征信体系建设上充分发挥了公立征信机构的长处,在很短的时间里获得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信贷机构的理解和认可,走完了最艰难的银行信贷信息共享这一步。
在信息技术层面,虽然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征信中心征信信息系统的服务水平在信息采集频率、异议处理效率等方面成绩斐然,甚至超过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水平,包括美国。
按照机构性质,征信中心属于非营利机构,从事非竞争的征信市场活动。简单的说法是:适合市场做的事,征信中心不做。于是指责征信中心开发征信增值产品的力度不够,有一些偏颇。征信中心的基本使命是提供基础征信服务。
征信中心在市场服务中强调公平性,大小机构一视同仁。征信中心的经营活动在合法性和合规性方面对自己要求很高。虽然目前国内征信行业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但征信中心比照先进市场的通行原则和最佳实践对自己有比较强的自律。
简单地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用十年多的时间,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中国信贷市场上征信服务从无到有的转变。但要做到从有到好,前面还有很长的路。例如,虽然征信中心秉承“适合市场做的事,征信中心不做”的非竞争性原则,但市场怎样去做“征信中心不做的事”还是个问题,因为市场目前没有合法的途径访问征信中心采集和维护的信贷征信数据。虽然征信中心没有做错任何事,但行业和市场并不能从征信中心的自律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