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继多地政府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后,交通部于5月22日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对企业和地方政府做出了规范共享单车摆放、为用户购买保险、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租赁服务等规定,同时鼓励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共享单车经过不到一年的发展,已迅速融入市民生活。5月22日,交通部顶层制度设计征求意见稿出台。
共享单车已成为深圳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指导意见》对乱停放给出负面清单等多种解决办法。
继多地政府出台共享单车指导意见后,交通部于5月22日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对企业和地方政府做出了规范共享单车摆放、为用户购买保险、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租赁服务等规定,同时鼓励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利用行业协会等进行规范和调节,中国自行车协会也透露,未来将制定共享单车团体标准。
●焦点
安全
质量、保险、数据多管齐下
共享单车火了,各类骑行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指导意见》提出,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说,《指导意见》规范用户骑行停放,完善保险机制,对企业主体责任和运营服务规范做出了明确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律师邱宝昌说,短期投放这么多车,能不能确保质量?共享单车的车辆必须检测合格,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合格,仍然存在车辆缺陷问题,比如产品缺陷、设计缺陷,防患于未然很重要。
在不久前的5月7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宣布成立中国自行车协会共享单车专业委员会。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兼副主任委员王润群向南都记者表示,协会曾在上海和天津制定了团体标准,并得到了两地政府的支持。目前80%以上的共享单车企业加入了行业协会。他还透露,未来会制定全国性的共享单车团体标准。
“共享单车企业给用户上什么样的保险?额度是多少?受益人是公司还是骑车人?”中消协律师胡钢表示,保障骑车人的安全是企业经营的前提。
北京市民郭爽实名注册了电话和身份信息,常常从家骑共享单车到单位再骑车回来,途中有时会停下来去银行存钱,去面包店买面包等。那么,他的行驶轨迹是否能确保不被泄露出去?
针对用户信息安全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运营企业采集用户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押金
免押金或实施专款专用
在共享单车服务发展过程中,其押金模式历来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究其根源在于,共享单车的押金打破了传统“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形成了“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的模式。基于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使得其押金具有了一定的资金归集功能。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挪用押金投资失败等,可能会给用户的押金安全造成巨大风险,导致出现不能退还的问题。
在这次的《指导意见》里,对共享单车的资金池进行了规范,如“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对于收取押金的单车平台,《指导意见》提出,“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并鼓励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李俊慧认为,《指导意见》对押金建立较为完备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资金安全风险,更重要的是《指导意见》通过倡导的方式,希望单车平台将重心放在经营和服务中,而不是将单车作为一种融资方式。
但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程世东则认为,是否免押金租车,这要靠企业自己决定,政府不需要干预,但是政府可鼓励免押金租车,而且,对于押金的监管是必须要有的。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了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要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停车
禁停区域、路段负面清单管理
共享单车市场形成以来,乱停乱放是被诟病最多的难题之一。针对这一现象,《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划设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门正在创新管理手段,如山东省济南市划定共享单车指定停放点,南京的城管人员帮忙规范停车,北京石景山区划出共享单车停车区。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单方面实现车辆有效管理有一定难度。只有政府、企业、行业、用户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停车问题。
投放
科学投放防止“供大于求”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涌入”行业,市场上的共享单车“供大于求”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以深圳为例,根据5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交委发布的《深圳市互联网自行车发展评估分析报告(2016.10-2017.03)》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在深圳投放的共享单车共有53.1万辆,注册用户辆超过1052万人。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评估发现,共享单车在深圳局部区域呈现饱和状态。而且随着投放量的增长,车辆周转率是呈下降趋势。
除了深圳,多地共享单车市场也反映出现上述情况,规范投放量成为地方交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事实上,从去年12月底开始,深圳市交委已经采取相关措施,倡导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自律,要求车辆投放规模与深圳市或者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等相适应。4月底北京出台的指导意见也明确共享单车不能无序发展,区级政府应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对共享单车总量进行控制。
记者注意到,针对该情形,《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各城市要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并提出,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
而深圳有关部门也透露,目前正在研究负面清单,对企业投放车辆、运维能力、投诉处理、服务整改、市民满意度及企业规范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价。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已经多次与各个相关企业约谈,要求暂停投放。同时还将对深圳各个片区进行评估,督促企业加强运营调度,提高车辆的周转水平,待观察实行效果以后,再考虑是否一定要采取数量管控措施。
●回应
企业: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规定,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该规定得到了多个共享单车企业的回应,ofo单车、摩拜单车、小鸣单车等主流单车平台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指导意见》落实了实名制,并对新政要求纳入诚信体系的规定十分欢迎。
摩拜单车平台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此前,摩拜单车也积极加入了国家发改委的共享单车领域信用共享平台,并有信心牵头制定共享单车信用采集标准。
ofo单车则向南都记者表示,积极推进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响应发改委、团中央号召打通共享单车行业信用体系。
“信用机制应当得到完善,很多东西只靠自觉维护,并不可行。”对于纳入信用平台的规定,南都记者在微信群中随机采访了十个人,发现均对此表示欢迎。
此外,记者统计了新浪微博关于“记入信用记录”话题下200位最新留言的网友观点,发现有183位网友对“记入信用记录”政策点“赞”。
●广州
车道:广州研究如何设立专用道
加强自行车道建设,保障自行车的行车路权也成为此次《指导意见》的一个新内容,《指导意见》要求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
无论是广东省广州市交委还是民间组织如拜客广州做的调研,近年来对于广州自行车道的现状都有着较为一致的描述:在连续性方面,广州城区主干道的自行车道被摊贩、施工和停车设施等阻断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舒适性方面,自行车道较为平整但是宽度不足,有些宽度只有1米左右,而且过街天桥和隧道坡度太陡,不利于自行车推行。
自行车道的不足使得共享单车在广州使用不便捷,为此最近一年来广州市政府也逐步采取优化措施。
广州市住建委从去年年底开始在全市推行一区一条示范路工程,每个区选择一条主干道进行优化改造,新增慢行系统,改善自行车道。为此市住建委还编制完成《广州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设计手册》,对未来新建、改扩建道路从设计环节就进行规范。
另外,广州市交委也启动了“广州市自行车专用道概念方案研究”,将通过分析国内外自行车专用道发展情况,明确自行车专用道在广州的定位,衔接上位规划并确定广州市自行车专用道网路布局,制定近期建设计划及近期实施方案。市交委认为,自行车专用道可以大幅提升自行车的运行速度、安全性与舒适性,让市民放弃机动化出行方式,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提高生活品质及改善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停车点:广州已经出台设点指引
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广州市交委及交警等四部门于今年3月出台了《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指导如何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
《导则》规定,对于共享单车停放区的设置要求停放区应当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工具。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停放区。
《导则》同时要求不得在宽度3.5米以下的人行道上设置停放区,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带最小宽度要求(一般道路最小宽度为2米、重要商业街最小宽度为4米)的人行道也禁止停放自行车。同时,地铁站出口10米范围内不得停放共享单车。不得停放自行车的还有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较大商业设施、旅游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主出入口门前两侧各10米范围以内。
目前各区政府已经开始逐步按照上述要求统一划设共享单车停放区,同时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会派城管进行处理。
用户:损坏责任谁负
虽然大多数网友对新政表示欢迎,也有人表达担心:“你骑共享单车,刚刚骑完上锁,下一个没有扫过码的把车破坏了,周围没有监控。请问实名制了后这个责任谁负?”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向南都记者表示,网友的担心的确可能存在,有可能会出现单车被其他人破坏,自己却成为替罪羊。“但应该是副产品,后续也可以通过技术改进完善。”他同时认为,记入信用记录,我觉得总体上是好事,既有助于维护单车、便于他人使用,又有助于提升人们的素养,对于构建诚信社会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