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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征信牌照发放的传言和分(xia)析(cai)

选自:征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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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3月,春天来了,万物都开始发芽, 随着两会的渐入尾声,经济界各项新的政策也都开始“发芽、成长”。个人征信作为伴随着普惠金融、大数据、个人信息安全等“肥沃土壤”“迅速蹿升”的“新芽”,无疑成为各路委员、业界大拿们各抒己见、思想灌溉的重要主题。

从征信行业的顶层设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法》、《征信数据披露法》,到个人征信市场格局与监管,乃至征信相关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等。不过对于市场参与机构而言,个人征信牌照这个从2015年初开始,让大家一直期盼了2年的“资质”,它的任何“风吹草动”无疑都会牵动各方现在已经“疲惫又敏感”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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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

        3月8日某大型财经媒体报道了“首批8家获准备资格的机构有可能拿不到牌照,需要重新申请”的市场传言,这在征信圈这个“小池子”里的确溅起了不少的“阅读量”。 征信圈一直信奉金融市场“传言必真”的理念,加之又有一个“八卦”的心,所以就去向各路“知情人士”打听。果不其然,“知情人士”告诉征信圈,“分类监管…,综合类第三方征信机构…,专项类第三方征信机构…”的提法在“监管和八家”的那个圈子里已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不断研究和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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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中国的各种传统金融机构在“揣测圣意”方面一向很下功夫,这个是好多互联网机构很难体会的。“政策研究”、“文件学习”、“领导讲话学习”都是领会监管风向的必做功课。所以借着“两会”这种“大朝会”,关注一下最近征信相关“人物”的发文表态是很有必要的。

征信人物及文章

陈雨露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吴晓灵 :《大数据与个人征信市场发展》

万存知 :《征信体系的共性与个性》、《互联网+大数据≈征信?》

关于为什么是上面这几位“人物”,想必做征信的都应该了解,比较重要的是看看他们文章中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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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

        征信圈就个人征信牌照这个主题,摘录了几个自认为的“关键点”,仅供大家参考吧。

 

陈雨露
央行副行长
陈行长的发文提纲挈领,对2017年的征信展望表述如下::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征信管理制度,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推动征信市场规范和科学发展;切实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力量,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吴晓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 
吴院长一直强调“独立第三方”和“差异化监管”的观点

独立第三方的标志是什么?…给出几个标准,第一,公司治理独立,高管、资产、财务、人员独立不受个别股东控制,有一个独立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独立运作过程中不能被个别股东操纵。第二,数据来源多元独立,分析模型独立。第三,业务独立,不参与信息源和使用者同范围的业务。

在监管方面,我认为个人征信机构工商登记应该实行“先证后照”。个人征信服务涉及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必须有金融市场准入资格,实行“先证后照”

 

万存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

万局长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是维护信息主体的权益、通过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

征信机构由于信息集中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先入为主,后入难超,彼此之间不具有进行同质竞争的市场基础,只有错位互补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样,一个经济体内,同类征信机构不可能太多

独立第三方,其独立性是相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而言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上独立,即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的征信机构,不能从事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同质的业务。二是公司治理结构上独立,三是关联关系上独立。

征信系统的基本功能是防范信用违约风险,但利用征信信息还可派生出众多功能,如市场营销、联合奖惩以及其他社会管理等。

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非负债数据,主要是行为信息和社交信息,汇总得出相应的分数,来直观地对每个人进行“画像”。这种评分画像,从市场组织营销的角度来说,无可厚非。但从征信的角度评估,这种客户分群不仅政治上不正确,而且难以保证信息主体的公平一致性。

        从上述三位领导的观点看,工作总基调方面是偏“稳健”的,要“继续完善和落实”、要“权益保护”。监管论调方面,刚刚好对应到“传言”:“在独立第三方原则下的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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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xia)析(cai)

5.1 获牌条件 

吴晓灵院长和万存知局长在最近的文章中都不断提到“独立第三方”,所以这个基调应该是定下了。据“知情人士”透漏,想要获得“综合类第三方征信机构”牌照,在“业务独立”的前提下,大股东占股比例要小于20%。而想要获得“专项类第三方征信机构”牌照,专项(数据来源)股东占股比例要小于5%。(免责声明:此处说法未经任何官方部门核实,仅供征信圈友参考,不构成任何操作指导)

征信圈好奇心重,通过公开渠道专门查询了某2家潜在“综合类第三方征信机构”的股权结构,发现它们的股权结构的确在2016年底“不约而同”地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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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公司Z

5.2 发牌时间 

既然是猜,就意味着无责任呦, 也许您过几天就听到发牌的消息也说不定。征信圈只能猜“不会很快”, 说句梦话:“曾经有一个征信牌照准备工作放在我面前,…,如果非要说一个发牌时间,我想是XX立法以后。”

个人征信牌照发放是个大事。往小里说,会影响市场格局,导致竞争不平衡,“集”牌照现象加剧。 央行发的“金融”牌照种类其实不算多,不过估计央行不希望“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种种“过往”出现在征信牌照的发放中;往大里说,和国家立法,个人信息安全息息相关。这年头互联网公司个人数据泄露,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被“盗查”现象愈发严重,本届两会中,各路委员都在提立法,要是个人征信牌照先发了,持牌机构出了啥问题,央行可不想“擦擦擦”。再看看陈雨露行长给的2017年的征信基调:“坚持稳中求进”, “稳”是在前面的。讲真,这年头在“反腐”、“价值观”、“降薪”等的大环境中,“创新”好像离金融监管又远了些。

好吧,征信圈又想多了,您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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