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市场
1月5日,央行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这意味着,这八家机构有可能成为中国首批商业征信机构,此前一直由央行主导的个人征信体系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
个人信息安全是征信市场化的前提
央行对征信机构的授权范围应以个人信息安全为重,不能过分地“求快,求大”。同时,立法部门也应在征信社会全面建立前,及时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近日,央行向八家民营机构下放了征信授权,这标志着我国征信机制开始进入全面建设阶段。这八家机构都有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关系,从网络交易到网络行为,从保险业务到日常消费,未来的征信活动会将生活万象都包罗进来,通过对客户日常生活的综合考察,建立起立体化的征信体系,进而实现我国征信机制的跨越性发展。
我国征信体系注定将崛起于网络时代,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将极大提高征信准确度和实用性,不过,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也如影随形,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公司对大数据的攫取还处于丛林法则阶段。我国法律既没有对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范围划清界限,也没有对大数据商业利用做出具体规定。缺乏信息保护法下的商业化征信本身,就可能演变成侵害个人信息的手段。央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没有上位法授权和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情况下,开放民营征信机构,这本身就值得商榷。因此,央行对征信机构的授权范围应以个人信息安全为重,不能过分地“求快,求大”。同时,立法部门也应在征信社会全面建立前,及时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做好防微杜渐,以法律制度保障征信数据的安全。
从世界范围看,民营征信机构是征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不过,此次央行授权的这几家民营征信机构大都有其他商业公司的影子,大数据对于这些商家而言,可谓“石油、黄金”。公众有理由担心,这些以营利为目标的商业公司,会不会以征信为名非法“攫取”个人信息,会不会在法律没有健全的情况下擅自对这些数据进行商业化使用,会不会以技术为外衣遮挡商业目的。
民营机构进入征信领域确实是一件好事,然而,如果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没有透明的公开公示制度,缺少第三方监管机制的话,好事也可能变坏事。毕竟,个人信息安全作为公民的核心权利,这才是征信机制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信息安全”不应歧视民营企业
服务满不满意,收费合不合理,消费者有的选,自然形成公允的决断,从而助力效率的提升。竞争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最大共识,必须铭记。
放下“一家独大”的身段,央行将垄断性的个人征信业务,放手交给市场来做,这样的自断其腕,锻造的不仅是“信用的市场”,进而还保障了“市场的信用”。值得点赞。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爽约记录及信贷的污点、保费的诈骗,都会深深伤害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破坏交易的规则。如何对付这些“老赖”,需要严格的征信记录,并且让记录反过来制约信用,构筑起不敢骗、不敢赖的防火墙。
然而,在大数据的今天,这道防火墙的构建,需要灵活的技术支撑,以及敏锐的对市场的反应能力。这些,恐怕不是政府机关所能胜任的。日前,李克强总理见证了互联网银行的首笔贷款,其中一个细节就是,在线放款先“刷脸”,然后通过社交媒体等大数据分析,来完成信用评定。这一过程中,一端是互联网金融,一端是公安部身份数据,连接彼此的正是我们所说的市场化的软件应用系统——“信用的市场”。
市场化的信用评级,交给民营企业来做,更有优势。之前,发生过央行的征信收费的争论。评级一次、打印几页,究竟该收多少钱,标准也不好界定。算来算去,还真不如交给市场,让竞争来决定。服务满不满意,收费合不合理,消费者有的选,自然形成公允的决断,从而助力效率的提升。竞争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最大共识,必须铭记。
也有担心,民营企业搞信用,大量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会不会泄露?其实,任何一家机构来做,都会有类似的风险。这种想法,说到底还是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对社会资本的不信任。在成熟发达经济体,不仅信用评级,就连国防军工、航空航天,这些更为涉密的行业,同样不乏民企、社会资本的身影。这个问题上,值得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罢了。
央行是一级政府机构,放手“信用的市场”,只是第一步。能不能真正保障好“市场的信用”,离不开有效的监管。比如,信息的网络安全,以及对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防范。会不会有几家企业联合起来,利用市场的相对优势,破坏规则进而损害消费者利益,都需要事先做好最坏的打算。特别是,市场经济主体无例外,搞信用评级的企业,本身也得被评级、被监管。
把市场能做好的事情,坚决交给市场;把政府该管好的事情,坚决负责管好,这是法治经济的基本准则。个人征信业“开闸”,正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