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
小微企业是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产生60%-80%的新工作机会。小微企业信贷发展很快但充满风险,一个比较可行的防范风险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美国小微信贷机构通过小微企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Small Business Fi-nancial Exchange, SBFE,以下简称交换平台)共享小微企业信贷信息。交换平台成立于2001年,是面向小微企业的放贷机构联合成立的非营利会员制企业贸易组织,为美国第一个也是唯一独立(不被商业征信机构拥有和运营)的行业协会类型数据平台。交换平台设定了数据报告和获取的管理标准,其会员将数据提交给交换平台后,仍具有对数据的所有权。在2004-2007年的三年中,交换平台数据库中的商业记录扩充了两倍,会员扩大了三倍,其数据量和会员规模仍在不断扩充中。
交换平台作为行业最可信赖的数据交换平台,其数据仓库现拥有2400万家企业数据和数以百万计的贷款详细记录,是美国最全面的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交换平台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促进信贷流程,降低信用风险,使小微企业的信贷更加有效。
为保证小微企业金融数据的安全,交换平台采用会员制和盲数据交换规则(在不泄露机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交换信息,内容包括小微企业放贷机构报告与小微企业的正负面金融信息)。交换平台专注于严格的数据保护与使用的合规监管,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制定了数据的报送和获得规则。
交换平台和授权的征信机构一起对小微企业进行风险画像,使金融机构可以获得综合和及时的信息,以做出最好的金融决策来帮助小微企业开展业务。交换平台的这种数据共享机制,使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风险解决方案成为可能。
小微企业信贷征信体系
以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由四个主要参与主体构成:小微企业是信用主体,小微企业放贷机构提供原始信贷数据,交换平台负责数据采集、整合、数据仓库管理、宏观统计,交换平台授权的征信机构提供征信产品加工和征信产品服务。参与主体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保证了小微企业信贷信息的正确使用和安全合规。
小微企业放贷机构。获得交换平台会员资格的机构必须是小微企业放贷者,拥有与小微企业债务相关的票据或者服务于小微企业债务的应收账款。交换平台目前有大约400个会员单位,这些机构包括大型、区域或社区银行、信用社(Credit unions)、金融租赁公司(Leasing companies)、信用卡发行者、财务公司以及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小微企业放贷者。根据交换平台运营管理条例中的“给予—获得”(Give-Get)条款,放贷机构加入交换平台后必须报送数据,不仅能够使用和获取他们贡献的原始信贷数据,还可以利用交换平台的数据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欺诈检测、信贷组合监测和定位,但不允许将交换平台的数据用于市场营销目的。
放贷机构向交换平台缴纳的会费根据报送给该平台的活跃账户数来计算。大多数小型金融机构每年仅需缴纳500美元会费,大机构最多需缴纳15000美元。会费用于交换平台独立维护和管理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资产——小微企业客户、小微企业主和担保者客户的数据,同时保证通过授权的数据服务商能够使用风险管理数据。从会费的管理来看,交换平台是一个行业内公益性服务机构。
放贷机构被要求用交换平台可以接受的格式报告所有正面和负面账户信息,交换平台推荐成员使用加密方式每月报数,但数据的所有权仍归交换平台成员所有。
征信机构(数据服务商)。被授权的征信机构作为数据服务商,对交换平台内部的数据进行加工和分析,形成征信产品,主要包括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并提供给交换平台的放贷机构使用。这些征信机构还和交换平台一起设计放贷机构报送的数据标准。在未来,交换平台的成员可能直接联系作为第三方厂商的征信机构为交换平台的数据和相关功能提供服务。
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征信属于商业征信,和个人消费者征信不同,但是特定的异议处理和信息披露也可按照《公平信用报告法》(主要针对个人消费者)的规定进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错误信息,交换平台不能提供信用报告,也不能提供异议处理。交换平台推荐小微企业主每年至少从交换平台授权的企业征信机构索要一份信用报告查对。如小微企业发现企业信用报告中有不正确的信息,可以向这些企业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
交换平台的数据资产
在交换平台的数据仓库中,包含了多家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贷信息和信贷组合信息,具体内容为:
小微企业的身份数据,会员机构报送的关于小微企业的正面和负面的借贷账户信息。主要的数据元素包括企业的名字、地址、账户类型、状态、开启日期、信用额度、信用限额、余额和偿付历史。
会员可以在线实时获得基于交换平台数据的征信产品,这些产品由授权(认证过的)企业征信机构研发和提供。
统计并每月更新会员机构的信贷组合数据(包括信贷组合和借贷趋势),并提供给成员机构。
交换平台数据库仅包含历史信贷信息,一般不包含金融机构的信贷和表现信息(储蓄账户和支付信息)。交换平台对其数据的使用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
交换平台数据驱动的产品仅可被会员机构使用。会员机构根据交换平台提供的小微企业债务完整画像进行信贷决策;交换平台允许会员浏览已有客户的信贷表现、管理风险和小微企业的信贷组合质量,通过提供小微企业的地址、电话号码、税务号码和主要人员的名字来防止欺诈,通过提供小微企业最近的联系信息提高收债效果,同时向更多的小微企业主授信。交换平台也提供基于整合后和全覆盖数据之上的信贷趋势信息。
交换平台的数据驱动产品均由获得交换平台授权(或认证)的商业征信机构开发和提供。基础产品是企业信用报告,反映小微企业对授信者和供应商的商业偿付行为。交换平台的数据风险模型包括内部评分和基本企业信用评分。内部评分是每个会员机构应用自己的数据进行内部模型构建。基本企业信用评分由被授权的征信机构开发,评分的前期建模和后期使用都只对选择加入交换平台的会员开放。不选择加入的会员机构的信贷数据不能用于基本企业信用评分。
交换平台的盲数据交换(Blind data exchange)规则,就是在不泄露每个企业具体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只共享可以公开的与信用风险密切相关的信息,即交换平台将来自各个小微信贷机构的数据进行整合和汇总,征信机构将这些整合后的数据进行加工,成为小微企业信用报告和小微企业信用评分。这些征信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屏蔽了每个小微信贷机构的商业机密信息,例如,在信用报告中不展示该企业具体在某个银行的借贷和违约信息,不泄露集体的金融销售信息;又如,信用评分仅仅显示一个分数而不涉及具体的信贷细节,既保护了小微企业的商业利益,又实现了信贷机构的信息共享,增强了风险管理能力。
为了维护其会员机构的利益,交换平台规定其数据不允许会员机构和授权的企业征信机构用于建立或增进市场营销的目的。
刘新海博士,现供职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本文原载《中国征信》2016年第8期。
作者简介:比利时鲁汶大学获得电子工程博士。此前在布鲁塞尔的互联网公司Attentio和金融分析公司Vadis从事过咨询和数据分析工作,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目前为某大型金融机构的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北京大学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的研究方向:征信、信用风险管理、数据挖掘和金融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