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这是人民银行提出的以征信为主题的宣传口号。人民银行在每年的6月14日“信用记录关爱日”都会采取全国联动、合力推进的方式,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开展全国性的征信专项宣传活动,为国家的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回顾2013年一年来人民银行的各项履职工作,在征信领域建树颇多。从制定发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到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到开展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试点等,无不显示出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征信市场的建设者、管理者和培育者,始终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征信市场积极稳健发展的理念。而与之相伴随的,是我国征信业迎来了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发展关键期。
在制度设计上,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征信业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人民银行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征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消息甫出,市场一致为《条例》的出台拍掌叫好。显然,获得通过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2011年7月《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蓝本,更加凸显出几个重大特点:一是“无偿化”的征信业立法思路,整体更为具体且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市场准入和审批程序“松严有别”(企业征信业务相对偏松,个人征信业务相对偏严),这些均是巨大进步。
在信用信息采集上,作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日趋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涵盖金融市场所有授信机构类型,提供的信用信息产品不仅为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应用于信用风险管理之中,而且促进了金融机构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审批效率。
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系统在金融系统已广泛应用。记者了解到,征信查询已经成为所有银行授信流程中一个必需的关键环节,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把征信查询的结果与自己的授信审批、授信额度调整挂钩,表明这两大信用信息系统已经在我国金融系统运行中、在维护金融安全与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有些地方,由于企业和市民信用查询的需求快速增长,当地征信机构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接待压力。
在征信产品应用上,目前我国的征信服务产品涵盖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调查报告、债券主体评级报告、债券债项评级报告、借款企业评级报告、担保机构评级报告和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的服务范围涵盖.了信贷市场、债券市场、个人消费信用市场、商业信用市场等市场,个人、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多类市场主体,少数机构走出国门,向海外市场提供服务。这些都进一步夯实了我国征信业发展的基础。
有效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是贯穿《征信业管理条例》的主线。随着信用报告的广泛使用和信息主体权利保护意识的提高,各级人民银行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异议处理工作质量考核,做好征信方面涉诉、涉案问题的监测和处理。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主要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人员管理、定点监测、综合评价、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内控机制、加强用户管理、提高数据质量,从而保障征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作者:金融时报 万荃